如果夫妻同意离婚,需要先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。至于如何分割财产,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。通常是平等分割,如果一方有过错,可以适当少分财产。然而,这些都不是绝对的。离婚夫妇如何分割财产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谈判。接下来将由东莞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东莞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
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如果协议失败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怎么办?
1、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?
双方在登记离婚时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,对双方都有约束力。但是,在一定条件下,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。
情况一:离婚后,后悔财产分割。
男女双方同意在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财产分割问题,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将受理。但审理后,人民法院发现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情形二:未离婚,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。
当事人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,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。如果双方协议未能离婚,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,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。
案例三:离婚后,后悔损害赔偿。
登记离婚后,当事人应当受理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(重婚;配偶与他人同居的;实施家庭暴力的;以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但是,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这一请求,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这一请求,则不予支持。
情况四:离婚后,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。
如果没有达成协议,双方可以协商确定,可以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变更。
2、后悔离婚
协议离婚后,一方反悔的,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。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进行相应处理。如果一方希望夫妻复婚,另一方同意,双方可以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。
协议离婚要求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,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合法配偶,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,也不包括事实婚姻。同时,双方离婚也要求完全自愿,即配偶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,这意味着必须是真实的、自愿的。离婚的意思是因为对方或他人的欺诈、胁迫或重大误解而无效的。 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东莞离婚律师,东莞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